如何切实维护权利人的胜诉权益,破解“白赢了官司”困局,是时下司法改革创新的重要着力点……

“本以为又要踏上漫漫维权路,没想到1个月不到就拿到了赔偿款。检察机关的创新做法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有这样的‘硬核’保障,我们可以更大胆地沿着‘专精特新’的道路继续发展!”在拿到166万元赔偿款后,海盐欧亚特汽配有限公司负责人不禁感慨。
欧亚特能够成功获得赔偿,得益于海盐县检察院在全省首创推出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赔偿调解机制,该机制入选了浙江省首批营商环境“微改革”项目库。
企业品牌遭到他人冒用,上法院打官司要求侵权人予以赔偿,虽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但在现实中,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即使费时费力打赢了官司,往往也拿不到赔偿款,这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在司法实务中,知识产权民事索赔一般是在刑事程序完成后,由权利人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胜诉的几率虽然较大,但此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已然确定,法院判几年就要坐几年牢,再要他拿出钱来赔偿,其配合意愿往往显著降低。况且,经过刑事程序的退赃、罚金之后,有些侵权人也拿不出钱来赔偿,致使权利人胜诉权益难以兑现,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这是民事维权的“老大难”问题,也是司法领域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海盐县检察院创新推出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赔偿调解机制,可谓切中肯綮、一招见效。
该机制改变了刑事程序完成后再进行民事索赔的原套路,将民事赔偿前置到刑事诉讼中,并将赔偿结果作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依据——侵权人是积极赔偿还是消极对抗,将被视为认罪态度好不好,进而作为刑事处罚是否从宽的依据。如此一来,侵权人的赔偿意愿一下子提高了。
据悉,该机制运行以来,海盐县检察院已在刑事案件办理阶段开展诉前调解30余次,为20余名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办理的“假地图”侵犯著作权案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时下,人们打官司已不再是难事,而如何切实维护权利人的胜诉权益,破解“白赢了官司”困局,则成了司法改革创新的重要着力点。以问题为导向,瞄准“老大难”问题,把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司法改革和创新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原动力,在法律框架内敢闯敢试,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就能够逐步攻克难题,实现司法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创新是时代主题。企业发展要创新,行政管理要创新,司法服务也要创新,顺应新形势、针对新问题,用司法创新来保护企业创新。有了强有力的行政和司法保护,企业创新才有劲头、有盼头、有“钱途”。
嘉兴是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前不久国家知识产权局又批复同意嘉兴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在建设“智造创新强市”过程中,行政创新、司法创新、企业创新相互促进、同频共振,共同把嘉兴打造成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地。
编辑:晏庆盛
责编:张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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