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当天,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暖意融融,由该校与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共建的“虎良律师学院”正式揭牌成立。这场筹备近10年的深度合作,是打破法学理论教学与法律职业实践壁垒的创新尝试,旨在为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提供基层实践样本。

“若将此次共建比作结婚,我们与虎良所已历经近十年‘恋爱长跑’。”东方学院副院长张伟飚介绍。双方合作始于2016年,从最初零星的学生实习、专题讲座,逐步升级为实务课程嵌入、实践基地共建,合作维度持续深化。
长期以来,高校法学教育普遍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痛点,学生熟稔法律原理却难应对实务操作;而本土律师事务所亟需理论扎实、适配区域法律市场需求的优质人才,供需契合让双方坚定深度融合的决心。“过去是从高校‘采购’人才再二次培养,如今要提前介入‘定制’所需人才。”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国平直言,共建实体化行业学院,正是双方从松散合作走向利益与责任共同体的关键一步。

此次校所共建以“资源互通、协同育人”为核心,推出两大创新举措破解融合难题。一方面实行“师资互聘”机制,6名资深律师获聘“法律实务导师”,将定期走进课堂承担模拟谈判、法律文书写作等固定教学任务,把一线实务经验搬进课堂;5名高校教授受聘律师事务所“学术顾问”,将为律师事务所疑难案件论证、业务创新提供前沿理论支撑,搭建起校所知识流动的“旋转门”。另一方面推行“师徒结对”培养模式,6名优秀学生与实务导师现场结对,将以“学徒式”培养跟随导师参与真实或模拟法律项目,从基础法律检索到客户沟通全流程学习,打通从校门到职场的“最后一公里”。
深度合作离不开资源保障。揭牌仪式上,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还捐赠50万元专项基金,用于实训空间改造、学术实践活动举办及“虎良未来法学家”奖学金设立,重点奖励实务能力突出、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的学生。此外,该律师事务所还承诺每年提供稳定实习岗位,开放适宜法律援助案件,让学生在专业指导下接触真实法律需求,切实感受法律背后的社会责任。“我们不是帮高校培养学生,而是与未来同事、合伙人共同成长。”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金虎良的话语,彰显出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长远格局。

当前,国内法学院校校所合作多停留在实习基地、订单班等浅层层面,此次实体化律师学院共建属行业前沿探索,将面临学术评价与实务绩效平衡、课程体系优化、管理文化磨合等多重挑战。“法治人才培养是长期工程,需教育界与实务界沉心深耕。”张伟飚表示,学院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持续探索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路径,力争将“虎良律师学院”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育人样本。
业内人士分析,这场跨越10年的深度融合实验,不仅将为海宁乃至区域法治领域输送优质人才,更有望为中国法学教育转型提供基层鲜活经验,助力打通法治人才培养的“理论到实践”闭环。

图片由东方学院提供
编辑:余婷婷
责编:王坚
责任编辑: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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