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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行情况检查

读嘉新闻客户端 ​ 记者 樊昕旖 浏览量1.9万

2026-10-23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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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慧,副主任张永红、沈建明、徐鸣阳、仲旭东等参加。市政府副市长周连昆陪同。

检查组分为两组开展实地检查。第一组先后前往秀洲区新城街道城市驿站、嘉兴市96345社区服务求助中心、南湖区南湖街道南湖社区等地,第二组赴桐乡市梧桐街道杨家门社区瑞园“邻里相帮”互助服务点、桐乡市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等地,实地检查《条例》实施保障、文明行为倡导鼓励、不文明行为劝导惩戒等情况。

《条例》自颁布施行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将法规宣贯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城乡文明融合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构建了“市级统筹联动、部门协同履职、基层全面落地、全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现从“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从“道德倡导”向“法治引领”的转变。

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边走边看,认真听取相关点位工作汇报,与基层工作人员、志愿者、社区群众等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条例》所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贯彻实施好《条例》,是解决城市治理现实痛点、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将《条例》实施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域文明建设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嘉兴高水平打造新时代文化文明高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摄影:蒋蕾
编辑:樊昕旖
校对:沈真真
责编:潘琳娟
审核:张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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