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咬了。”罗星街道一位阿姨今年已是第二次因被狗咬伤拨打报警电话。电话里她情绪激动:“针打了,钱也赔了,但那种惊吓和疼痛,不是赔偿能抹掉的。”

近日,报警人王阿姨(化名)被小区内一只白色宠物狗咬伤。王阿姨不知道狗主人是谁,求助“民声一键办”找到对方。接到报警后,罗星街道“民声一键办”队员第一时间到场处置,通过查看小区监控,锁定楼栋单元,队员确认咬人犬只为业主陈先生(化名)所养。次日回访,王阿姨已接种疫苗5针共1700元,狗主人答应赔偿,双方和解。
《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重点管理区内户外携带犬只,应当使用两米以内的束犬绳牵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伤害他人的,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民声一键办” 温馨提醒:文明养犬,从牵好一根绳开始。请为犬只办证并接种疫苗,遛狗牵绳、主动避让老人儿童,及时清理粪便,不在公共区域养犬,不遗弃犬只。
记者:王一堡
责编:吴瑶
审核: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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