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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视角 读嘉呈现
近日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牵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学院实践服务团以及海宁红太阳社工服务中心开展了“检校社联手共护,历奇潮城归正航”主题活动。
“走进来”参观、学习、访谈
当天上午,东方学院大学生志愿者一行七人到达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官的带领下大学生志愿者参观了检察院办公工作区以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彩虹桥”。参观结束后,大学生志愿者与检察官围坐在一起,了解检察院未检相关工作,对未检部门如何办理未成年案件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其中,社工专业的同学就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相关问题与红太阳社工展开了讨论。
“手拉手”你是我的好朋友
当天下午,红太阳社工联系了正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3名涉罪未成年人(服务对象)来到检察院,由两名大学生志愿者与一名服务对象结成对子,开展小组活动。社工为了让服务对象与大学生志愿者相互熟悉彼此,减少疏离感,由“第一印象”自画像破冰小游戏展开,服务对象与大学生志愿者积极配合,慢慢敞开心扉,建立朋友关系。
“走出去”公益服务活动
社工携手大学生志愿者共同带领服务对象参与公益活动,在去活动地点的路上,以维护公共环境,让文明归位为目的,整理公共自行车。天气虽然炎热,但是大家干劲十足,将公共自行车陆续回归原位,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面对面听我说——普法活动
活动开始前,大学生志愿者向服务对象详细地介绍和解释了将要对社会群众普及的法律知识,确保服务对象能够真正学会并且积极自主地向社会群众普法宣传。活动过程中社工和大学生志愿者一起引导和协助服务对象积极参与,三个小组分别发放了反诈宣传单、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手册、未成年人防性侵绘本以及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周边。
最后,大学生志愿者表示参与此次活动发挥了“朋辈效应”正面导向机制,帮助服务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重塑行为模式,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此类活动中来。服务对象表示自己从未参加过这样的活动,一定会珍惜这种机会,好好配合社工的帮教工作,顺利渡过考验期。
此次检校社三方联动开展活动,丰富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内容和形式,增强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希望他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不断发掘自身潜能。同时,坚守内心的敬畏,来照亮社会。
编辑 张依雯
责编 沈虹阳
审核 夏斌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