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热评|优化空置房物业收费,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
读嘉新闻客户端记者 陈曦 沈婷 姜鹏飞
2023-12-21 06:065.5万阅读
近年来,空置房物业费收取问题屡次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不能足额收取物业费,物业公司难以提供优质服务;房屋空置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业主要求物业费打折……
山东、湖北、湖南、江苏陆续出台物业费新规:“房屋空置超过半年或一年,物业费可以减收。”这既有助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的收费行为,又保障了业主、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解决空置房物业费问题,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
一方面,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规定,考虑到公平性和可操作性问题,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处理好物业和业主的关系,维护双方利益,探索新时代城市物业治理模式,以高质量物业服务带动现代化基层治理水平提质增效。在具体施策时,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系统思维,开展“顶层设计”,兼顾物业、业主等多方利益,努力实现多赢。
另一方面,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满足公共服务的同时,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提升,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对于业主来说,期待物业收费与服务成正比,这无可厚非。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不管业主有没有入住,但物业公司付出的劳动量丝毫未减。因此,双方应增加沟通协商,同时,相关部门可以督促物业公司完善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加强服务质量日常监督,只有享受到舒心的服务,物业费才交得顺心,也确保物业公司的长远收益。
关乎群众生活质量的民生事,需要一件件管好,并统筹考虑短期解决和中长期发展的关系,切实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策划:沈炳忠 杨志勇 杨洁
编辑:徐宇洁
责编:潘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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