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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调查|买了房没入住,物业费该不该优惠?
一线热评|优化空置房物业收费,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
12月21日,读嘉“一线”栏目推出了《买了房没入住,物业费该不该优惠?》的报道,关注嘉兴空置房交纳物业费是否有优惠的情况,引发了广大市民热议。“适当减免更合理”“支持适情况而定”“不应当优惠”……目前相关文章的读嘉平台阅读量已突破12.4万,相关评论超1100条。
在众多网友评论中,不少市民表达了空置房物业费缴纳享有折扣的需求,也有部分市民建言献策,要求制定相关政策,借鉴周边城市,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另外还有部分市民表达了需要全额缴纳的原因。他们觉得对于空置房业主,除了工作原因没有居住之外,有一部分空置房的业主属于炒房客,如果少交物业费的话,对刚需购房者也是不公平的。
如网友“蘑菇”认为:“空置不用电梯为何收电梯费?没有产生垃圾为何收垃圾清运费?物业费理应适当减免。”
网友“蒂凡尼早餐”觉得:“周边很多城市空置房的物业费交纳享有折扣,嘉兴可以借鉴。”
网友“139***818”的想法更为中立,他留言:“物业费要交,但具体情况应可协商。”
网友“嘉泳”从法律角度出发,发表意见:“法律本就有相关规定的,应该依法执行,全额缴纳。”
网友“139***717”觉得:“无论空置与否,物业公司的服务成本投入基本上是一样的,物业费不该优惠。”
网友“153***247”则认为:“不应该优惠,房住不炒是现在的大政策,既然不住,那为何要买,既然买了,那全额缴纳物业费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
浙江中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沈燕很认同部分市民关于空置房屋需全额缴纳物业费的观点。“如今乡镇的空置房率很高,有地方入住率只有10%至20%,很多都是投资者。物业公司不会因为房子没人住,而减少提供物业服务。全额缴纳物业费从一定程度上来看可以减少投机炒房行为。”沈燕表示,投资者多了,更多的房屋被空置,可能会加剧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性。
浙江嘉兴温暖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负责人吴翼茜看来,市民房屋虽空置未入住,但是物业公司已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着保安、保绿、保洁、保序等日常服务。因此,业主应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如果嘉兴出台关于空置房可以享受优惠折扣的相关政策文件,物业公司也会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物业费收取问题,也引起了嘉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讨论。嘉兴市政协委员陆毓英认为,从资源配比上来说,空置房物业费做适当减免是合情合理的,空置房确实没有享受到垃圾回收、电梯管理等公共服务。“我支持完善相关减免政策,朝着更加合理、公平、人性化方向推进。而关于减免政策的落地,我觉得,一方面要保持全市包括五县两区标准的统一性,一方面在具体折扣上也要考虑物业营收和服务质量上的平衡。”
正在着手筹备相关物业费方面建议的嘉兴市人大代表华国秀与陆毓英持有截然不同的观点,她认为,各行各业都是需要支撑的,物业提供了保质保量的服务就不应该有打折,这也是一种社会文明的体现。她一方面希望未来相关部门加大空置房依法缴纳物业费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也鼓励加强物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以提供更好的服务。
“事实上,对于空置房物业费是否适当优惠,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一定难处,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嘉兴市建设局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前期征求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意见,部分物业公司在如今收物业费困难、投入成本又很大的情况下,物业费再打折容易入不敷出,难免是不乐意的;而对于自住的业主来说,物业费打折也将与物业服务紧密相关,难免会影响住户享受到的服务质量。此外,倘若有望推进空置房物业费适当减免的政策,也需要明确空置房的概念判别、空置房的确认程序等容易引起争议的环节。
你认为空置房的物业费可否有所优惠?对此,你还有什么想法或建议,欢迎在读嘉评论区留言。我们也期待着嘉兴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相关政策,实现物业公司和业主们的共赢。
摄影记者:徐志达
编辑:徐宇洁
责编:耿俪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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