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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读嘉“一线”栏目推出了《老板又卷钱“跑路”了!“预付卡陷阱”为何屡禁不止?》的报道,关注预付卡充值维权难的问题,引起广大市民共鸣,目前该文章的读嘉平台阅读量已突破11万,评论近千条。
“小店预付卡不可信,要充值只能在靠谱的连锁店”
“市场需要诚信经营”
“市场需要监督,消费者需要警惕”
“关键是跑路代价极低”
“希望有法律法规约束”
……


可以发现,很多网友都希望能够加强监管,规范预付卡充值。
但记者了解到,目前监管还存在真空地带。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语杨表示:“我国规范预付式消费仅有的一部法律规范是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2012年9月出台,2016年8月修订)。从法律适用的角度上讲,《办法》颇受争议。其一,《办法》仅适用于法人企业,对于现实中发卡量大的个体工商户则未被纳入商务部门监管范围。其二,《办法》仅适用于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三大行业42小类(完全列举),对于投诉量大的健身房、瑜伽馆、游泳馆、教育培训及诸多衍生或新生行业未明确纳入监管范围。”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是行政规章,层级较低,且并未全面、细致地规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使用规范和与之对应的投诉维权途径,相关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加上监管依据比较分散,影响了相关监管主体的履职。
此外,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变更名称,更换经营地点,这导致相关监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难度较大,一旦产生纠纷,可能会出现商家失联的情况,难以进行调解处理。

也有网友表示,“主要是违法成本太低了,所以屡禁不止。”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经营者有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行为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经营者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具体实践中,处罚难在哪?
南湖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市场环境不好或者是其他原因经营不下去倒闭了,不能成为处罚商家的原因。处罚之前要先证明这个商家不诚信经营,存在主观故意,经营不下去并不是这个商家的过错。”在具体实践中,如何证明商家是经营不善还是故意“卷款跑路”存在难度。
设置监管账户就能“高枕无忧”吗?
让企业将一定比例的预收资金存入商业银行账户,进行资金存管,这样的做法可以较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经营中,企业需要用预收资金维持日常运营,商家主动接受监管的意向不高。
在上期提到的“沐艺美业造型养生护肤”维权事件中,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社区党委书记郑凡君表示:“处理完这件事后,我们街道、社区也专门邀请了辖区的培训机构、体育健身、美容美发的商家一起聊了一下,像美容美发的商家就觉得影响比较大,不太愿意。”
此外,消费者持有的预付卡仅为普通债权,发卡企业如遇破产,在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中,普通债权顺序在最后一位,企业的资金将首先用于补偿国家税收、社保、工人工资等,剩余部分才用于普通债权的偿还。轮到普通债权债务清偿时,企业往往“无钱可赔”,消费者的卡内余额依然无法挽回。
“他山之石”能否借鉴?
去年3月,湖州市预付式消费智慧管理平台——“预付安心宝”正式上线。该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了预付式消费卡券从发行、风控、监管到销售、流通、核销的全流程数字资产交易闭环,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了对预付式消费经营主体报备、查询、分类统计、预警及资金监管等功能,形成监管部门、金融系统(含保险)、商家、消费者多方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嘉兴能否学习湖州的做法建立预付式消费全程监管机制?能否将个体工商户纳入监管范围?据了解,南湖区正在想办法破解预付卡消费监管这个难题,《一线》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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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沈炳忠 杨志勇 杨洁
编辑:卞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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