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嘉
独家视角 读嘉呈现
“在宽广的室外场地,边品尝地方特色美食边购买商品,很是惬意,已经推荐身边的不少朋友过来逛吃打卡。”这两天,桐乡市区万嘉中心广场春日集市吸引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消费者张晓洁表示,在她看来,走出家门、走进闹市,体味人间烟火气,也是对快节奏生活的一种调节。此次万嘉中心广场春日集市设置了后备厢摊位和传统小展柜摊位,配饰、文创用品、地方特色美食等应有尽有。
谷雨已过,立夏将近。随着消费市场的逐渐旺盛,桐乡创新推出“特色外摆”,即允许部分商户因地制宜采取“店铺外摆”方式为市民提供服务,努力优化商业布局,规范外摆管理,浓厚城市烟火,美化市容环境。
创新“特色外摆”,助力商圈增颜值、聚人气
为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好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城市内涵式发展,进一步支持商业载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桐乡市在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周边商业、扰民影响、消防安全等因素条件下,创新探索了“特色外摆”经营许可方式。通过推行系列活动、品牌市集专项服务机制,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简化优化许可(备案)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区域、限定品类、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好活动方案审核指导工作,不断打造主城区“特色集市”。
“集市活动吸引了很多来往的市民驻足体验,给我们整个东兴商圈都增添了新鲜的生活气息和商业活力。”万嘉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活动申请后,梧桐街道相关单位当日就到现场勘验,一天不到就完成了整个活动的全部审批办理,审批效率高,服务态度也好,这让商家省时省力又省心。
华灯初上,在桐乡市区雅道休闲文化街区,连片的水母灯璀璨闪烁,随着特色外摆的推进,原本人气就高的雅道街区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璀璨灯火中,还有三三两两的人们在店外的专区喝上一杯咖啡,聊聊天。就如桐乡市民张成伟所说:“天气好,真的是很适合在室外惬意地喝上一杯奶茶或咖啡,找朋友聊天,也可以来这里坐坐。”
当然,“外摆”并不是把各种商品直接摆到街头巷尾那么简单,“外摆”不等于“乱摆”,目前在桐乡开展“外摆”活动需要去相关部门审批,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环境污染破坏、活动扰民等问题。
规范有序的商业“外摆”活动,不仅为城市增添了亮丽的风景线,还能助力商圈增颜值、聚人气,更为推动消费复苏注入了全新动能,为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增添助力。
出台《指导意见》,让“特色外摆”既有烟火气也不乏品质
前文提到的两个集市只是桐乡市在支持商业载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的一个生动缩影。记者从桐乡市城管委获悉,今年,桐乡市将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在嘉兴全市率先推行“特色外摆”经营活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前期,桐乡市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支持商业载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支持对象包括商业综合体、开放式商业街区、特色消费街区等。桐乡市各镇(街道)可根据辖区实际确定重点支持的商业载体名录,报城管办审核后确定。
《指导意见》中提到的创新服务举措,包括简化优化许可(备案)流程、做好方案审核和指导等内容。万嘉中心广场春日集市审批手续的办理,就是其中简化优化许可(备案)流程的生动体现,可谓办的快,商家获得感强。
既要“烟火气”,又要不扰民。对此,《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将推行柔性执法,通过制定“负面清单”,适度推行灵活管理与柔性执法,以“一点一策”精细化监管,并充分发挥“商家自治联盟”优势,推动经营主体自我管理,形成促进消费的新增长点,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从治理理念的改善或升级中,得到了适度放松管理尺度的自信。可以说,允许商家适度向外伸出“商业触角”,既是帮助经营户“打气”的方式,更是一种政府善治善为的表现。
归根结底,开展“特色外摆”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在品质消费供给侧的需要,把握好这个基本点,就能更好地读懂桐乡《指导意见》中的暖意。
《指导意见》具体细则请看下方:
1、哪些商业载体可以开展特色经营活动?
由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实际确定重点支持的商业载体,可以开展特色经营活动。
2、特色经营活动有哪些形式?
特色外摆:
商业载体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内
在不影响行人通行、消防安全和不占用公共设施、绿地的前提下,可不限于门面延伸区域,适当占用公共空间。
特色集市:
各镇(街道)可适当利用的公共空间
考虑道路交通、周边商业、扰民影响、消防安全等因素条件,打造“特色集市”。
特色促销活动:
“一次踏勘、固化设置”
商业载体可半年或全年一次性办理活动审批。
个性化店招:
商家按桐乡市个性化店招设置技术导则设置。
3、申请特色经营活动程序繁琐吗?
实行镇级审批、市级报备制
商业载体向各镇(街道)提出申请
由镇(街道)协同相关单位踏勘、审核同意后,向城管办报备。
4、开展活动的时间?
全天24小时皆可
居民区周边和其他噪声敏感建筑区周边,原则上不得超过晚上22时。
5、特色经营性活动会不会扰民?
9个“负面清单”:
(1)不得挤占道路红线(包含主次干道、人行道、盲道和消防车道等);
(2)不得设置在绿地、树池等非硬化场地;
(3)不得占用、损坏市政、消防等设施;
(4)不得设在校园周边及重要节点;
(5)不得在外加工食品造成环境污染;
(6)不得开展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可能产生高噪声的项目、售卖低劣小商品的项目;
(7)不得设置固定类外摆设施;
(8)不得通过高音喇叭进行商业宣传;
(9)不得随意扩大外摆范围,开放式商业街区沿街商铺外摆应留足行人通行空间。
6、特色经营活动违规了要处罚吗?
有,但柔性执法。
原则:首违不罚、轻微不罚。
一、商业载体申请商业外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符合商业外摆条件并自愿申请的商业载体,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3、设置场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不动产证或租房协议);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5、特色外摆设计方案、平面图、效果图等;
6、特色外摆承诺书。
二、商业载体申请特色促销活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商业载体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3、设置场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不动产证或租房协议);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5、特色促销活动方案、平面图、效果图等;
6、保障方案。
具体可向属地综合执法中队咨询
通讯员:黄佳莉 魏俐旭
摄影:吕兆元
部分图片来源桐乡发布
编辑:吕兆元
责编:吴靖
审核:鲍嘉